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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GB/T 11039《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耐大气污染物色牢度》对应于IS0 105-G部分,包括以下4个部分:
——第1部分:氧化氮;
——第2部分:燃气烟熏;
——第3部分:大气臭氧;
——第4部分:高湿氧化氮。
其中第4部分待制定。
本部分为GB/T 11039的第3部分,对应于IS0 105-G03:1993《纺织品——色牢度试验-G03部 分:耐大气中臭氧色牢度》(英文版)。
本部分修改采用IS0 105-G03:1993。
本部分与IS0 105-G03:1993相比,存在如下技术性差异:
——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引用等同和等效采用相应ISO标准的国家标准(第2章);
——将IS0 105一G03:1993引用的IS0 105-F具体为F02部分:棉贴衬织物,并引用对应的国家标 准GB 7565(第2章、5.3);
——删除了附录C。
本部分代替GB/T 11041-1989《纺织品耐大气中臭氧色牢度试验方法》。
本部分与GB/T 11041-1989相比,有如下主要变化:
——增加了一章“原理”(本版第3章);
——引用了GB 7565《纺织品色牢度试验棉和粘纤标准贴衬织物规格》(本版第2章、5.3);
——将试样尺寸由10 cm×4 cm改为60 mm×100 mm(前版4.1、4.2、4.3,本版5.1、5.2、5.3);
——将用于环境室温和相对湿度不超过65%的臭氧试验仓与用于高温和相对湿度超过80%的臭 氧试验仓分开,要求更详细(前版Al,本版A.1、A.2)。
本部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标准分会归口。
本部分由纺织工业标准化研究所、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和上海市毛麻纺织科学技术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童金柱、徐妙仙、李心萍。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 11041-1989。
1范围
GB/T 11039的本部分规定了一种测定各种纺织品分别在室温、相对湿度不超过65%和高温、相对湿度超过80%两种情况下,耐大气臭氧色牢度的试验方法。
注1:如果样品对本试验表现出敏感,应该试验其对GB/T 11039.1(耐氧化氮色牢度)和GBlT 11039.2(耐燃气烟 熏色牢度)中指定试验的敏感性。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 110 39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 250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GB 250-1995,idt IS0 105-A02:1993)
GB/T 6151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试验通则(GB/T 6151-1997,eqv IS0 105-A01:1994)
GB 7565纺织品色牢度试验棉和粘纤标准贴衬织物规格(GB 7565-1987,eqv IS0 105-F02:1985)
3原理
3.1 -块试样和一块控制标样,在环境室温、相对湿度不超过65%的大气中,同时放置在臭氧试验仓内,直至控制标样的颜色褪至与褪色标准相同。该试验阶段为一个周期。重复该周期,直至试样达到规定的变色,或者达到预定的周期数。
3.2一块试样和一块控制标样,在相对湿度(85±5)%、温度(40士5)℃的大气中,同时放置在臭氧试验仓内,直至控制标样的颜色褪至与褪色标准相同。重复该试验周期,直至试样达到规定的变色,或者达到预定的周期数。
注2:某些纤维上的染料在相对湿度低于80%时不会迅速褪色。因此,需要在高湿度下进行试验,以产生可以用来预测在温暖、潮湿条件下穿用褪色的变色。
4设备和材料
4.1用于室温和相对湿度不超过65%时的臭氧试验仓(见第A.1章)。
4.2用于高温和相对湿度超过80%时的臭氧试验仓(见第A.2章)。
4.3用于相对湿度不超过65%时的试验一控制织物(见附录B)。
4.4用于相对湿度不超过65%时的褪色标准(见附录B)。
4.5用于高湿度试验时的控制标样(见附录B)。
4.6用于高湿度试验时的褪色标准(见附录B)。
4.7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符合GB 250。
5试样
5.1如果试样是织物,使用一块尺寸为60 mm×100 mm的试样。
5.2如果试样是纱线,将其编成织物,使用一块尺寸为60 mm×100 mm的试样,或者将其紧密地缠绕在一片尺寸为60 mm×100 mm的纸板上,形成只有纱线厚度的一层。
5.3如果试样是松散纤维,梳压足够数量的纤维,形成尺寸为60 mm×100 mm的一片,缝合在一片符合GB 7565规定的棉贴衬织物之上,以支撑纤维。
5.4为了其后的颜色比较,应将未试验的试样放在避光的不透气容器里,以避免发生进一步的褪色。
6程序
6.1 相对湿度不超过65%时
6.1.1试样和一块控制标样(4.3)悬挂在试验仓内(4.1),每块试样分开悬挂。应将试验仓置于环境空气温度为18℃~28℃、相对湿度不超过65%的室内进行试验。臭氧的浓度应控制在试验1.5 h~6 h能完成一个褪色周期为宜。
6.1.2在天然北光或标准光源下,定期比较控制标样的颜色和褪色标准(4.4)的颜色,用褪色标准对照仓内控制标样,当二者相同时,试样完成一个试验周期。将每块试样与其未试验的原样对比。
6.1.3去掉在一个周期试验结束后颜色已有变化的试样。臭氧敏感试样经一个试验周期一般能发生明显的变色。
6.1.4挂上一块新的控制标样,对剩下的试样继续进行第二个试验周期的试验。
6.1.5如必要,可试验多个周期。
6.1.6每个周期结束时,立即将从试验仓中取出的试样与原样进行比较。
6.1.7在完成规定的周期数后,用灰色样卡(4.7)评定试样的变色。
6.2相对湿度不超过85%时
6.2.1每块试样和一块控制标样(4.5)悬挂在试验仓(4.2)内。试验仓内保持相对湿度(85±5)%,温度(40±5)℃。臭氧浓度应控制在(10~35)×10-6,该浓度能在6 h~24 h内完成一个褪色周期的试验。
6.2.2在从平均到稍带蓝色的北方散射日光下,或等效人造光下,定期比较控制标样的颜色和褪色标准(4.6)的颜色,用褪色标准对照仓内控制标样,当二者相同时,试样完成一个试验周期。将每块试样与其未处理的原样对比。
6.2.3去掉在一个周期试验结束后颜色已有变化的试样。臭氧敏感试样经一个试验周期一般能产生可检测的色变。
6.2.4挂上一块新的控制标样,对剩下的试样继续进行第二个试验周期的试验。
6.2.5如必要,可试验多个周期。
6.2.6每个周期结束时,立即将从试验仓中取出的试样与原样进行比较。
6.2.7在完成规定的周期数后,用灰色样卡(4.7)评定试样的变色。
7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本部分的编号,即GB/T 11039. 3-2005;
b)样品描述;
c)每个试样的变色级数;
d)试验周期数,以及试验温度和相对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