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备名称:高低温湿热试验箱 PS-1000L
2.设备数量:2台
3.设备用途:能够按照军用装备实验室环境试验方法:GJB150.1A-2009、GJB150.3A-2009、GJB150.4A-2009、GJB150.9A-2009,完成规定的气候环境试验(高低温贮存、工作试验、湿热试验)。
1设备技术规格及功能要求
1.1试验箱需为制造商标准设备,主机柜冷却方式为水冷;
1.2控制器包含温度传感器、风速传感器等必备附件;
1.3电子记录仪可与控制器集成于一体、带存储输出功能;(电子记录仪具备存储功能)
1.4一台高低温试验箱箱门不带可视窗,配置内置玻璃门,玻璃门带¢125两个操作孔,两孔内侧之间距离为275mm,每个孔底部距离玻璃门底部约300mm,低温试验时,1min内玻璃门1/3观察视窗清晰可见,试验箱内安装不影响放置试验品的照明装置;
1.5一台高低温试验箱可视窗≥350mm*500mm,-70℃~+150℃温度范围内清晰可见;
1.6两台试验箱左侧安装直径约100mm的2个过线孔,在同一侧安装15A两个三芯220V电源插座,带累计试验时间功能,两台试验箱内安装不影响放置试品的照明装置及放置样品的样品架,样品架使用不锈钢材质,样品架外边框、加强筋≥10mm,支撑栏≥5mm;并具有在规定高温、低温、环境下保持一定的机械性能,且便于安装拆卸(货架满足试件安全要求)。
2技术参数要求
2.1温度范围:-70℃~150℃;
2.2高温:温度偏差为±2℃、温度均匀度:2℃、温度波动度:±0.5℃(常压空载状态);
2.3低温:温度偏差为±2℃、温度均匀度:2℃、温度波动度:±0.5℃(常压空载状态);
2.4升、降温速率:
在空载条件下,温度变化速率为5℃/min (全程平均),同时此速率可任意设定(常压空载状态);
2.5湿度范围:温度在(20~85)℃时湿度(20%~98%)RH,并且保证在20℃时湿度为45%RH;湿度均匀度:≤3%RH;湿度波动度:≤±3%RH;
2.6风速:不超过1.7m/s,风速可调更优。
3结构及外观要求
3.1设备外形尺寸:设备宽度不大于1650mm,深度不大于2600mm;
3.2箱内容积:≥1m3;
3.3内壁应使用耐热且不易氧化的合金材料;暴露在低温环境当中的材料、焊料及焊缝等的机械性能和物理性能应能保证试验箱正常使用;
3.4试验箱内壁与工作空间温度之差:高温(5℃以上)时应不高于试验箱温度的3%;低温(5℃以下)时应不高于试验箱温度的8%;
3.5
在低温试验时,当环境温度为15℃~35℃、相对湿度为≤80%时,试验箱外壁、箱门及密封处不应有凝露现象;
3.6
箱门的密封条应不易在各种环境下硬化,不应失去密封性能,并应便于更换;
3.7
应具有温度调节、控制、指示、记录(连续曲线)等仪器仪表装置;
3.8应有悬挂或放置样品的样品架,并具有在规定高温、低温、环境下保持一定的机械性能,且便于安装拆卸;(货架能满足试件安全要求)
3.9报警灯:安装在试验箱顶部(靠近门);
4性能、安全保护及其它要求
4.1
满足:GJB150.3A-2009第3部分:高温试验;GJB150.4A-2009第4部分:低温试验;GJB150.4A-2009第9部分:湿热试验;
4.2设备具有数字温度显示、曲线显示、存储、时间记录、实时保存(保存媒体可由制造商任意提供)、记录输出(必须包含USB接口)、可以拷贝历史曲线记录及处理故障显示提示等功能;
4.3
出线孔的直径约为100mm,出线孔位置在试验箱的左侧中心附近;
4.4验收负载:试验负载可选用电工、电子产品,包括整机、元器件或绝缘材料等,试验样品负载的总质量在20kg以上;其总体积应不大于工作室容积的1/5;并在垂直于主导方向的任意截面积之和应不大于该处工作室截面的1/3;该负载由供应商提供,并得到使用方认可;
4.5试验箱整套系统技术条件应由符合GB10592-89、GB10589-89、GB11158-89、GB/T5170.5-1996等规范的技术及试验要求;并能够通过用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技术规范JJF1001-2003《环境试验设备温度、湿度校准规范》规定的参数和方法进行校准,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定/校准,检定/校准时必须双方人员在场(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到场,可支持线上验收);检校合格后,可把该次试验数据作为验收依据之一;
4.6
应有GB1497第7.1.7条规定的保护端子;应有电源断相、缺水、超温保护、漏电保护、短路保护及报警装置;
4.7
试验箱应设立报警系统,使其在参数量值超出允差时报警;
4.8
整机噪声应不高于75dB(A);
4.9制造商应在相应技术文件中给出产品的失效率MTBF、平均无故障时间MTTE、强迫停机率FOR等指标;
4.10制造商应提出由用户提供现场的必备条件(水、气、电等)安装注意事项;
4.11性能技术指标校准时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执行标准环境试验设备温度、湿度校准规范 JJF1101-200),在进行校准时如果首次不合格,以后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首次校准合格后,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
4.12该设备必须能够在温度15℃~35℃,湿度(RH)20%~60%、标准大气压环境条件下正常工作。
5安装、调试、验收及培训
1安装、调试:
1.1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卖方应将与设备的使用环境及安装要求相关的技术资料提供给买方;
1.2设备到达买方现场后,卖方应在买方通知的时间内委派工程师到现场免费负责安装、调试;
1.3安装、调试费用分项报价并计入总报价。
2验收:
2.1设备到达买方现场后,卖方应在买方通知的时间内委派工程师到现场免费负责验收。
2.2验收标准按双方签订“合同”时的“技术协议”、内部竞争性采购文件中的“供货要求”以及内部竞争性采购竞价文件进行。
2.3预验收方式:卖方应在生产工厂将试验箱调试正常后,实施常压升、降温速率测试时,通知买方人员到场,并安装试验负载(20kg铝件)条件下,以平均速率5℃/min进行。如买方提出需要改进的问题,买卖双方互相协商解决问题的方案,确定后由卖方在发货前全部解决,买方认可后方可发货。
2.4货物运抵现场后,如发现货物的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在货物运抵现场后90天内,根据双方约定的检验办法买方检验出的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或责任承担方提出索赔。
2.5“最终验收”是由卖方在买方所在地,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共同进行的验收;由买方负责安排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定/校准,检定/校准时必须双方人员在场;检校合格后,可把该次试验数据作为验收依据之一;验收签署的文件双方签字有效。
3培训:
设备调试验收后,在买方现场提供操作和维护保养培训,使操作人员能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程序和工作原理,并能正常维护保养。
6质量保证及技术服务
1.整机三年,压缩机五年维保;
2.设备验收合格后,在保修期内,正常使用出现故障,供货方应在24小时内派人修复,其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货方负责,若发生系统故障,应免费更换零部件或整台设备,其保修期应延长6个月;
3.保修期外,厂商提供与保修期内同样的技术服务与支持,若发生故障需更换零部件,只收取工本费,购买或更换的部件保修期不得少于6个月。
7运输方式及包装要求
1.以新制坚固木箱包装,适合长途运输,防潮、防锈、防震、防粗暴装箱,适于陆运和整体吊装,由卖方负责;
2.运输方式:海运、陆运或者空运。
8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用户现场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90天内。